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包括公婆吗? 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公婆可以吗?

来源 : 第一经济网 时间:2023-02-13 14:23:15
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是不包括公婆的,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,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父母,是指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。子女,是指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继子女、养子女。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办法规定执行。
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规定,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,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。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被赡养人范围,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。如果不属于则不能扣除。

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,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:

【1】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
【2】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
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公婆可以吗

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公婆不可以。

因为女婿、儿媳不是相关规定的法定赡养人,而是协助对方赡养对方父母的协助人。被赡养人是自己的父母、养父母、继父母、非婚生父母,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。公公婆婆、岳父岳母并不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被赡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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